返回首页 2008-1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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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规章制度
图书馆借阅书库借书

1、持本人书证借书,借书时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放在出口处的桌子上,从通道出去后取所借图书和书证.
2、学生每证可借图书2册,借书期限为30天,最短还书期限为4天,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.到期不归还也未办理续借手续的,每超期1天缴滯纳金1角.
3、进入书库前应将书包等物品放入存包柜,贵重物品如钱包、手机等请随身携带。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。
4、应妥善保管本人借阅证,如有丢失,请即到借阅书库办理挂失手续. 如转借他人使用或因本人保管不当造成书证被使用的,由持证人负责。
5、休学、退学、毕业离校应将借 书证交回图书馆。
6、借阅图书时应检查图书是否完好,应爱护图书条码及书内磁条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7、所借图书如有丢失、损坏,如果本人能购到同一版本的新书赔偿时,每册另补交图书分编加工费5元。否则,1980年前图书按书价的10倍赔款;1981年至1990年图书按书价的3倍赔款;1991年以后图书按书价的2倍赔款,全套图书丢失一册按全套图书总价赔款。
8、借书应办理借书手续,如未办理手续,视为盗书。偷窃图书者视情节按书价的20—50倍赔款,停止使用书证1个月,直至收回书证。并通报学生处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 原则上也作为窃书处理:
(1)捡来或盗用他人借阅证借书者;
(2)用已挂失的借阅证借书者;
(3)调包还书,以废换好及类似的借还书作弊行为;
9、故意损坏图书参照第7条处理。
10、检索机输入本人书证号后可检索书库内图书信息,可查阅本人借还记录。检索机不得随意退出检索程序,不得关机,违者取消借阅资格。
11. 保持书库安静、卫生,不能影响他人借阅图书,查阅图书时应将图书放回原处,不得乱丢乱放。如有违者,书证做吊销一个月处理。
12. 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内还回本学期所借图书,同时借阅假期图书,所借阅的假期图书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还回,如未在开学后一周内还回,将按30天借期计算做超期处理。

 
阅览证管理规定

1、办证:
新生入学名单经招生部门确认后,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到图书馆办理阅览证,职工办证由各系部出具证明。办理地点在一楼开架借阅书库;
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使用他人借阅证者,一经发现,图书馆将对双方予以处罚。
2、补证:
借阅证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,找回后凭借阅证及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恢复借阅手续,因未办理挂失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。
读者借阅证挂失并还清所借图书后,持学生证办理补证手续,并交一寸照片一张及补证费5元。
3、退证:
学生在离校时持《离校程序表》及借阅证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,借阅证丢失者需交费5元。
4、借期:
学生每证借书2册,借期为30天;职工每证借书5册,借期为6个月,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。
5、超期:
读者应按时归还图书,到期未还也未办理续借手续,每超期一天缴纳滞纳金0.1元。
实行图书过期缴费的目的是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,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,提高图书的利用率。任何原因造成的超期都将影响图书的流通。为避免个人的经济损失,请查看个人借书记录,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,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。

 
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

1 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。严禁访问含有暴力、色情内容的不健康网站,杜绝在网上载取或传播淫秽、反动、诋毁性的报道、影视、图片,严禁发布有害信息。
2 、读者凭本人借书证上机,一机一人, 如果找人或者多人共同完成学习任务需向工作人员提前说明。
3 、严禁上机玩游戏(包括纸牌类)。
4 、自觉爱护机器设备,严禁偷盗、损坏电脑部件,不得自行改动电脑软件、网络配置,严禁删除文件。
5 、电脑出现软、硬件故障,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,不得自己动手解决,否则造成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。如有偷盗设备者,按规定严肃处理!
6 、保持室内清洁,不得携带食品、饮料等入室,不得吸烟、乱扔果皮、纸屑。
7 、要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喧哗、接打电话。
8 、凡违反以上规定者,将视情节轻重,依照图书馆的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,或封帐号处理。

 
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则
1、进入阅览室必须佩带学员证,并主动向管理人员出示阅览证。
2、进入阅览室不得携带任何包及手提袋。
3、阅览室报刊只供室内阅览,不外借。
4、选定所要阅读的刊物后,请将本人阅览证放在刊物的位置上,阅读完后放回刊物,取回阅览证。
5、严禁剪辑报纸和摘取刊物有关张页。
6、选定阅览的刊物应检查是否有损坏,如有损坏主动向管理人员声明备案。否则按损坏刊物处理。
7、爱护报刊、杂志及室内设施,离开时将板凳轻放桌下。
8、维护室内清洁卫生,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喧哗,聊天,吃零食等。
9、做好防盗,防火及安全消防工作。

文明公约(暂行)
1、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。
2、保持图书馆的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,不要在阅览区接听电话。
3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,严禁在馆内吸烟,用火。
5、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遇到问题可咨询馆员协助解决,严禁随意涂、抹、刻、画和破坏设备。
6、爱护书刊资料,不折叠、不圈点、不勾画、不裁剪、不撕页、更不得未经许可携带出馆。
7、维护馆内秩序,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。
8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,衣着整齐,自觉保持馆内安静、整洁的学习环境。
9、禁止在馆内进餐、吃零食等。
10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配合图书馆员共同维持图书馆工作秩序。
11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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